最近一直有很多人在網路上討論著學生經理合法性的問題,讓我分享一些我所知道的資訊吧!!
其實我也是一路從學生當到經理,以前在當地當學生經理的時候的確都沒有考慮過合法性的問題,一直到大家對此事一直有熱烈討論的時候才去問了我在菲律賓移民署工作的朋友跟學校相關的問題。也分享一下我工作時美好的回憶照片。(不想看還是勉強看一下吧,哈哈)。
先讓大家了解大家比較會碰到的簽證:
ETA電子旅遊憑證:可以直接在網路申請的觀光電子簽證,效期只有30天,且只能在當地從事觀光旅遊等相關的活動。
觀光簽(9A):效期59天,只可以在當地從事觀光旅遊相關的活動,嚴格禁止除觀光旅遊外的行為及活動,入境後停留期限屆滿前倘有延期需要,應洽菲移民局辦理。
學生簽證(9F):年滿15歲以上學生,擬在菲就讀大學者,可以持相關學歷證件及經費來源證明申請就讀當地公私立大學,只要就學原因尚未消失,即可憑在學證明向菲移民局申請延期居留簽證。
工作簽(9G):聘雇身分,由應聘公司持菲勞工部所核准文件,代為向菲移民局申請,效期為1年,可逐年延期。
SSP(Special Study Permit):此簽證提供給短期非就讀當地正式學制課程的外籍學生申請使用(如:語言學校)。
SWP(Special Working Permit):此簽證提供給短期停留當地工作的臨時性工作者或者等待工作簽核發的受雇人員使用。效期為三個月,如逾期需再次的重新申請。
首先,大家都知道台灣人前往菲律賓都必須申請觀光簽證,當然觀光簽證在當地如果從事工作就等於非法工作(就是黑工),這依造當地法律當是非法的。但為什麼還是有人冒這個風險去做這件事情呢?
因為自從大陸開始打貪腐以後前往澳門賭博的人變少了,所有的中國人都轉往鄰近的菲律賓賭博,所以在菲律賓的賭場跟飯店需要很多可以說中文的人力或者從事相關工作的人,當然也不單單只有飯店賭場需要可以說中文的人力,目前菲律賓各行各業都需要會說中文(精通)跟英文(可溝通)的人力尤其是各種的客服專員,且都給予很高的“福利跟薪水”,但很多當地的公司為了想要節省公司的人事成本或者是還在試用期的狀況,所以都沒有協助工作者把旅遊簽轉成工作簽(SWP或正式工作簽),所以前一陣子在菲律賓政府在稽查的時候才會抓到這麼多非法打工的人(包含台灣人)。
那學生經理有讀書也有工作到底要算什麼簽證才不違法?
基本上不管你是當地的學生直接要轉學生經理或者要準備要去當學生經理亦或者你還在觀望的人,基本是上大家要留意的就是學校是否幫你辦理簽證是 SWP(臨時工作簽)這個簽證而不是SSP(短期學生簽),基本上如果你是拿SSP(短期學生簽)你是不能從事學校的工作的喔(如果你拿的是SSP就是代表學校遊走在法律邊緣喔)。
舉我本人的例子來說:當我還是學生拿SSP要轉經理辦SWP的期間我在學校剛好遇到了稽查人員來稽查,但我的SWP還沒辦好學校又怕被抓,所以告訴我不能待在學校的辦公室或者是櫃檯,因為稽查人員是會看人數並確認每個人的簽證,如果被抓到學校是有可能被吊銷關門的喔。(所以有一段時間我跟遊魂一樣在學校晃來晃去)。
當然目前還是有部分的學校的學生經理是採用SSP,主要原因學生經理介於模糊地帶學校沒有好好去釐清相關法律跟簽證(簡單說狀況外),再來就是有兩個狀況第一學校幫忙支付學生簽證費用但是學校為了省錢不願意辦SWP(知法犯法)第二學生要自己支付自己的簽證費用,但是學校狀況外不知道要幫學生申請SWP然後學生也搞不清處(全都在狀況外),但如果很不幸的官員來稽查學校的時候有聽說某學校的說法是說:他是“他是學生啊,不是在這裡工作,只是幫老師處理一些課堂上的東西跟在這裡查資料而已”,然後在塞點小紅包給官員就這樣蒙混過關囉。
如果大家要當學生經理了,不管你的簽證是誰付錢的一定要確認學校辦理的簽證是不是SWP才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喔。
最後,很多人為了怕有台灣人再次受害都很貼心的提醒大家小心不要去語言學校當學生經理避免被當成非法打工,我想大家的確都是出於好心的提醒自己的同胞,也很開心有人提出了這個問題讓學校生跟讓學生都開始重視這個問題,但是希望在留言的當下或許也應該將清楚說明白才不會導致大家人心惶惶。
也希望這篇文章可以讓大家更清楚明白不要再誤會大部分守法的學校囉,如果真的要去當學生經理有簽證的問題,我想是直接聯絡學校詢問或者是請代辦協助詢問是最快的喔。
此篇文章只是依造我個人經驗以及所得到的資訊進行分享,希望不要造成各校或者學生等人的困擾,若有錯誤的資訊需要修改歡迎跟我說也歡迎指教,只希望不要造成筆戰。